2010年2月14日 星期日

2010「光影•烏來」烏來采風攝影比賽3/1止


烏來鄉公所2010「光影•烏來」烏來采風攝影比賽
 
一、目的: 捕捉烏來的清晰印象,透過攝影的紀錄,留下我們看見的烏來,傳予子孫,期待子孫們眼中的烏來,跟我們所看見的,一樣美麗,共同為保育這片美麗而努力。
、指導單 位:

臺北縣政府 / 主辦單位:烏來鄉公所 / 執行單位:哈台創意觀光行銷有限公司


、題材: 烏來地區的人文風貌,山林溪谷的自然生態,及所有關於烏來當地的故事。
、作品規格:

數 位影像,參賽作品一律輸出為長邊5X7英吋,彩色單張照片作品(連作不收),不得裝裱、電腦合成、翻拍、修補、改色、彩繪,另數位相機拍攝作品需以 (1,000萬劃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尺寸需約為3100dpi x 3200dpi以上規格之RAW.TIF.及JPG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並需保留檔案之原始EXIF可交換圖像文件資料 (http://zh.wikipedia.org/wiki/EXIF)以RAW檔拍攝者需轉為TIF檔沖印輸出作品,原始電子檔光碟線交RAW及 TIF檔,作品若是以數位相機內建的影像處理功能拍攝,需於報名表中的拍攝方式欄加以說明。參賽作品每人限最多10件,每件作品均需註明主題,並附報名 表,作品原稿原始電子檔光碟浮貼於作品背面(可多張作品燒錄至1張光碟),及簽署報名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凡參賽作品(不論得獎否)一律不予退件。若所繳 交作品與參賽作品不符,或未繳交原始電子檔光碟,以及未簽署報名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不得有異議。並保留原始電子檔,於入選繳交主辦 單位。


、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99年3月1日止
(參賽作品一律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哈台創意觀光行銷有限公司,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請在郵寄信封上註明參加「2010[光影烏來采風攝影比賽」
、收件地點: 哈台創意觀光行銷有限公司(106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182號17樓之一)
、評審: 由臺北縣攝影學會成立評審小組審議評選。
、得獎公佈: 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完畢後,公佈於烏來溫泉櫻花季活動網站,並通知得獎人。
、錄取獎項:

冠軍一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
亞軍一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
季軍一名,獎金新台幣3000元
佳作十名,獎金新台幣1000元
*得獎作品之獎金一律以「匯款」方式核發,屆時得獎人須提供本人受款帳號等相關資料,以利獎金核發作業。


附則
1.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反規定者取消得獎資格,獎金、獎狀如數繳回。至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2.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3.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歸「烏來鄉公所」所有,本所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4. 季軍(含)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5. 評審前,若遇不可得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6. 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7.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


 
   
指導單位: 臺北縣政府 / 主辦單位:烏來鄉公所 / 協辦單位: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
攝影比賽~99年烏來鄉公所「2010『光影•烏來』烏來采風」攝影比賽

                                                                                                                         簡章



http://www.wulai.gov.tw/ulay/index.htm
交通資訊:l

捷運(新店線)
建議搭乘捷運新店線至新店站(碧潭)下車,再搭新店客運至烏來。
新店客運(烏來線)
(5:30~21:30,約15~20分鐘/班)
新店(碧潭)→屈尺→忠治→加九寮→巨龍山莊→堰堤→觀光大橋→烏來


活動於2月6日、7日上午10點到下午19點提供免費接駁專車,從捷運新店站直達烏來,歡迎民眾多多利用!
免費接駁班次:
新店→烏來:早上10點~下午15點,整點與半點發車
烏來→新店:下午15點~下午19點,整點與半點發車


自行開車:


由北往南於國道2號新店交流道下→右轉中興路直行到底→左轉省道9號北宜公路直行→右轉省道9甲號新烏路直行接北烏路→烏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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