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件時間:99. 4/3~8/8
- 參賽資格:婚紗攝影師和一般喜愛攝影之民眾
- 作品規格:
- 參加作品拍攝地點須為北海岸(三芝、石門、金山、萬里)沿線所拍攝的婚紗照。參賽作品除婚紗主題外,須包含可清楚辨識北海岸之背景,以避免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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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的作品不限軟片、相紙廠牌;傳統相機與數位相機皆可;彩色、黑白照片不拘。作品檔案不可經由任何影像合成或數位處理(例如:加色、加字、彩繪、數位合成、格放…等,須呈現照片最原始之畫面。)
- 作品入鏡內容須包含男女雙方,缺一方則不符參賽資格;男女雙方須為情侶、新人或是夫妻,不得為職業模特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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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參賽者參加作品以6張為限,參賽作品需為單張作品(連作不收),作品不予退件,請另行拷貝留存。
- 交件方式:
- 作品交件請先以電子檔上傳至活動網站,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 將上傳之婚紗照沖洗成8*12吋照片並黏貼於A3黑色錶版正面,背面均須浮貼報名表,請詳填各項資料。(下載報名表)
- 參賽作品須取得參賽作品中的新人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 請於7日內(以郵戳為憑),以郵寄掛號或親自交件至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路18號 北海岸婚紗留倩影攝影比賽專案小組 收,俾利日後評選使用;所寄照片恕不退還。
- 參賽作品請自行包裝得當,如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 獎項公佈:
- 99.10.01(五)於活動網站上公佈
- 得獎作品須於7日內繳交照片原始檔,一般相機須交付原稿底片,以彩色135或 120之底片拍攝;數位相機須交付原始數位檔,畫素需為 8百萬畫素(300dpi)以上,檔案格式必須以TIF檔JPG檔或BMP檔為主,檔案恕不退還。
- 獎勵方式:
- 金牌獎─獎金100,000元,獎牌乙只及獎狀乙張,1名。
- 銀牌獎─獎金50,000元,獎牌乙只及獎狀乙張,1名。
- 銅牌獎─獎金30,000元,獎牌乙只及獎狀乙張,1名。
- 優選獎─獎金5,000元,獎牌乙只及獎狀乙張,10名。
- 佳作獎─獎金3,000元,獎牌乙只及獎狀乙張,10名。
- 最佳創意獎─優質泡湯禮品乙組及獎狀各乙張,7名。
- 獎勵方式:
- 非個人所屬著作之作品請勿投稿,如經查獲違規者,概括承受相關法律責任。如投稿作品有侵權或抄襲之虞,視為不符合參加資格。如已獲入選,則取消入選資格,並須立即退還入選獎勵。
- 參加比賽之婚紗照須未參加其他競賽活動,若違反上述情事者,取消其得獎資格,已領取獎勵者(含獎金、獎牌和獎狀)則追回之。
- 參加徵件入選之作品,主辦單位有發行、轉載之權利。主辦單位得使用徵件入選作品發行相關專書、進行主題明信片製作,不另行支付圖片使用費。
- 為避免影響得獎權益,請確實填寫相關基本資料;若發現身分不符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得獎資格。
2010年4月5日 星期一
第六屆「北海岸婚紗留倩影攝影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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