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年2月18日(日) PM2:00~16:30
主持人:社區大學鄭演郁主任/張光驊主秘
會議地點:鶯歌陶博館BI會議室
社區大學鄭演郁主任 說明社大教學理念及注意事項及未來配合事宜及聽取教師們反應意見
志工社周玉麟老師發言
西班牙文化與佛朗明哥舞蹈劇場鄭宇亭老師發言
藝術美學書法-朱錦娥老師
社大特助陳文敏
三鶯社區大學修訂日期:2012/2/18
一、 點名作業:
每節課程皆須請學員親自簽到,並適時點名以認識及關心學員出席狀況。
二、教室日誌:
務必於每次課程結束後填寫完成教室日誌,並確認課程大綱是否符合教學進度,將會列入學校教學評鑑依據。
三、公民素養週:
於每學期第九週舉辦,請鼓勵班級學員踴躍報名參加,以提升公民意識。
班代表權利與義務
一、 班代表:
於開學後第一週由班級學員共同選舉班級代表乙名,班代表可依班級需要推派副班代、總務及值日生等相關職務人選。
二、 班代表義務:
(一)協助講師交辦事項、管理學員出缺席及與校方聯繫相關事務,並基於三鶯社大共治原則,至少每學期出席乙次班代表會議。
(二)製作班級同學通訊錄,便於同學間聯繫需求,以建立自主性互動。
(三)於課前十分鐘抵達教室,若教室有上鎖需先至社大辦公室領取教室鑰匙,以協助講師課前準備工作,若因故缺課,請事先指派代理人協助。
(四)於上課前至社大辦公室領取班級「教室日誌」,協助講師完成「教室日誌」填寫,並於課後繳回社大辦公室。
(五)於課後會同學員一起關燈、關窗、關電源、課桌椅及物品歸位、教室清潔,離開教室前再次確認檢查,才關門離開教室。
(六)依照班級需求協助收取及管理班費或教材等相關費用,亦可指派總務協助。
(七)若因故需更改上課時間或地點,請協助講師與同學達成調課共識,並填寫調課申請單呈報至社大辦公室核准,始得調課。
(八)若同學對於上課內容有疑問,請鼓勵同學於課堂上踴躍提問或反映,若有校務方面問題,亦請即時反應至校方。
三、 班代表權利:
(一)可於下學期報名課程享學分費優惠。
(二)可優先免費參加三鶯社大課外研習課程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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