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4日 星期四

好櫻緣攝影達人比賽


櫻情期盼-櫻花季抽獎活動



又到了櫻花盛開的浪漫季節,每年2月至3月新北市的山櫻花、八重櫻、吉野櫻,依時序競相綻放,各種深淺櫻紅粉雪,妝點出自然生命的活躍欣喜。今年,我們將邀請所有的攝影愛好者,用鏡頭捕捉櫻花與在地人文的連結,展現櫻花與自然生命激盪出的火花。


  1. 參加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報名參加。
  2. 投稿日期:2013/2/4~2013/4/1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 得獎公布:102年4月16日於活動官網公布
  4. 攝影主題:新北市櫻花與人文的關係為拍攝主題。
  5. 作品規格:
    1.限定活動期內拍攝之作品,不限傳統或數位相機拍攝(數位相片畫質需六百萬畫素以上)。作品一律沖印或輸出5X7英吋彩色照片參賽。輸出相紙不限廠牌。
    2.每人參賽張數不限,同一人得獎超過一次,以最高名次為主。連作不收,投遞作品須完全未參加公開比賽及媒體曝光過,如經查證非首度報名作品,取消報名資格。
    3.每件作品應貼妥報名表,表內各項資料請詳細以正楷填寫,浮貼於作品背面,作品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限時掛號郵件交寄;若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造成之作品損害,主辦及相關單位恕不負責,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4.參賽作品不得冒充、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與電腦合成。
  1. 報名方法:請至活動網站www.cherry-blossoms-ntpc.com下載報名表格。
  2. 收件方式:請將沖洗好的攝影作品連同報名表郵寄至234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9號8樓「2013新北群櫻會.花組長收」,信封封面請註明 「2013新北群櫻會-攝影比賽報名」。洽詢電話:02-29230887分機105 花組長
  3. 獎勵辦法:
    第一名 獎狀1紙,獎金5,000元
    第二名 獎狀1紙,獎金3,000元
    第三名 獎狀1紙,獎金2,000元
    佳作 10名,獎狀1紙,獎金1,000元
    普獎 100名,紀念品1份
  1. 作品評選:
    邀請攝影專業人士/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參賽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評審日期另行公布於活動網站。
  2. 評分標準:
    攝影主題15%、照片故事40%、攝影技巧20%、創意與構思25%。
  3. 領獎辦法:
    得獎名單預計4月16日公告於活動網站www.cherry-blossoms-ntpc.com,領獎方式另行公布並發E-mail及簡訊通知得獎人及領獎需知,未獲獎者不另行通知。
  1. 比賽注意事項
    1.參加作品除應符合比賽規定,並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同時所送交之攝影作品皆不得冒充、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2. 參加作品嚴禁盜用他人作品,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得獎者追回已獲獎金及獎狀,其獎位不另遞補。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3. 得獎作品底片(數位作品須繳交原始檔光碟案,若使用軟片拍攝但以數位輸出時,應附原始輸出電子檔及原始底片)必須依公佈期限繳交主辦單位。無法繳交底片、 檔案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並取消獲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已交付原稿底片或檔案者,不得於公告得獎後放棄得獎;未獲獎作品,恕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備 份。
    4.得獎作品、原作品底片或數位檔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規定),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公開使用(如宣傳、發表、出版、展覽、刊登報刊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之權利,得獎人並承諾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
    5.得獎人未滿18歲,須另附合法監護人之簽章與身份證影本,方可領取獎項。
    6. 依所得稅法規定,獎品(含獎金)價值超過NT$ 20,000,須先行繳10%稅金,另外中獎獎品需列表申報,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台灣地區居留未滿183天之本 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價值,需自行給付稅額20%始得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7.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獎勵名額可視參賽 水準予以從缺。
    8.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含規格不符者),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9.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並公布於活動網站。10.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辦法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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