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日 星期四

華碩-快樂大放送,全民瘋獎金


快樂大放送,全民瘋獎金

立刻上傳照片與文字創作,分享你與華碩產品的快樂體驗,即可週週抽平板,還有豐富獎金等你來!


活動緣起:

華碩致力於產品創新,以快樂體驗2.0『美、聲、觸、感、雲』為設計主軸,為使用者帶來全新生活感受。敬邀全台高手,透過照片與文字創作,詮釋華碩產品與生活的快樂體驗,與華碩一起追尋無與倫比。


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

主辦單位: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華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信箱:happiness2.0@asus.com
活動網址:http://www.asus.com/event/2013/tw/ch2blog


參賽資格:

  • 舉凡對拍照及文字創作有興趣者皆可參賽。
  • 限國內外未曾發表過之原創作品。

報名暨投稿日期:

2013年4月30日至2013年7月31日17:00止 (逾時不予受理)


參賽方式與作品規格:

  • 參賽方式:
    1. 以華碩產品「美」、「聲」、「觸」、「感」、「雲」之任一特色為主題拍攝照片並用三百字以內的文字撰寫情境後上傳,作品數量不限。
    2. 參賽作品經主辦單位審核後始可上架。
  • 作品規格:
    1. 照片上傳:JPG格式,需縮圖,寬度 800px以內,檔案容量不得超過 500 kb。照片型式不限,可拍照並進行後製,或以電腦繪圖皆可參賽。
    2. 文字撰寫:依照片情境寫下300字以內的文字描述。

評選標準與獎勵辦法:

  • 【優勝獎】(共23名):依華碩產品「美」、「聲」、「觸」、「感」、「雲」主題傳達度評選。
    1. 冠軍 (1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及獎狀一張
    2. 亞軍 (1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及獎狀一張
    3. 季軍 (1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及獎狀一張
    4. 佳作 (20名):獎金新台幣3千元整及獎狀一張
  • 【人氣王】(共11名):於2013/04/30~2013/07/31止,單一個人帳戶獲網友投票累計排名第1~11。
    1. 第1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
    2. 第2~11名:獎金新台幣5千元整
  • 【人氣作品】(共3名):於2013/04/30~2013/07/31止,單一作品獲網友投票累計排名第1~3。
    1. 第1~3名:獎金新台幣3千元整
  • 【參賽者週週抽平板】活動:
    1. 活動時間:2013/04/30~2013/06/23止,共八週,於每週二(即5/7,5/14,5/21,5/28,6/4,6/11,6/18,6/25)公告上週得獎名單。
    2. 抽獎資格:於2013/04/30~2013/06/23報名,並成功上傳一則以上作品之參賽者。
    3. 抽獎方式:由上架作品中電腦隨機抽出得獎者,作品越多之參賽者,得獎機率越高。主辦單位將於得獎公告後以E-mail通知得獎者。

報名與收件方式:

  • 參賽者應於報名截止日前(2013/7/31)登入活動網站: http://www.asus.com/event/2013/tw/ch2blog,加入華碩官網會員,並填妥報名相關資料(真實姓名、地址、e-mail、連絡電話等),將參賽作品上傳至本活動網站即可。
  • 作品繳交原則 : 參賽作品內容須以自行創作為主,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資料,若經檢舉或主辦單位查獲,則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評選作業:

由華碩主管共同評選,並於2013/8/15公告得獎名單。


網友投票抽獎活動

  • 活動時間:2013年04月30日12:00PM~2013年07月31日17:00PM止
  • 投票資格與方式:任何擁有Facebook帳號之網友均得於活動期間至活動網站參加票選活動,針對最喜愛的作品進行投票;每個 Facebook帳號每天限投5個作品,每個作品限投1票。請注意,主辦單位將取得投票人之Facebook帳號及該帳號於Facebook註冊時登記之 e-mail,以作為抽獎及後續中獎通知作業之用。
  • 抽獎時間:請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 抽獎方式:由電腦隨機自所有參與投票之Facebook帳號中抽出幸運得獎者,並於活動網站公告得獎名單。主辦單位亦會在名單公佈後,以得獎帳號於Facebook註冊時登記之e-mail通知得獎者。

注意事項:

【快樂大放送,全民瘋獎金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係由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主辦單位)主辦。有關如何參加本活動及其他關於本活 動之詳細說明資訊、主辦單位之隱私權保護政策及活動網站之使用條款等,均構成本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本條款)之一部份。參加本活動之參賽團隊(及其人員)、 個人及投票者(以下簡稱參與者)視同接受本條款及本活動所公布之競賽辦法及各項規則、公告與評審結果,若有違反之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投票、競賽或得 獎資格。


  • 參與者進行投票時嚴禁以程式進行灌票,如有違反,其投票票數不予計算,並可能影響其投票、參賽或得獎資格。
  • 活動辦法所列之日期時間皆為預定時程,主辦單位得視競賽實際情況予以調整。
  • 若有使用第三者原始碼或技術時應註明於參賽文件中,並自行取得該第三人之授權。
  • 得獎者之作品,無論為何種形式,得獎者均同意免費、全球、永久地授權主辦單位得自行或再授權他人為華碩品牌推廣、產品宣傳之目的,為使用、改作、重製及公開散布等一切行為;得獎者同意上開授權標的不會再授權、提供或轉讓給其他與主辦單位相同或類似產業之其他廠商。
  • 未於活動期限內報名,或參賽資料未準時交件者,參賽資格不成立。
  • 參與者繳交之檔案及作品,主辦單位不退回,請參與者自行備份。
  • 評審團具有最後裁量之權利,得視參賽作品之水準評定獎項是否從缺,參與者不得異議。評選結果將於活動網站公佈,並以 Email 通知得獎者。
  • 得獎者需提供必要之連絡方式:電話、E-mail、地址、匯款帳號等資訊,以利通訊及獎金匯款。於得獎公告後六個月內,仍未提供資訊者,或提供資訊有所缺漏致主辦單位無法充分聯繫者,視同放棄。
  • 參賽作品禁止剽竊,如經查屬實立即取消參賽資格,並予以公示。如作品涉及智慧財產權之侵害,由法院判決確定者,得獎者應繳回原發給之獎金及獎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本條款將載明於活動網站,請詳細閱讀並於報名時勾選同意。如有違反本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投票、參賽或得獎資格;就因此所生之損害,並得向違反者請求損害賠償。
  • 參與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投票、參賽或得獎資格。如因此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違反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 參與者應遵守網路使用習慣及禮儀:
    1. 嚴格禁止任何介入、侵入或損害網路系統或資源之行為。
    2. 嚴格禁止上傳任何脅迫性、隱晦性、猥褻性或違害公共秩序之資訊。
    3. 嚴格禁止散布電腦病毒。
  • 嚴格禁止使用自動機器人軟體或任何機械或電子設備,參與者使用上述軟體或設備將喪失投票、參賽或得獎資格。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寄予得獎人之獎品/獎金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得獎人亦不得因此異議。
  • 本活動獎項以公布於活動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主辦單位無須就獎項隨後可 能產生之價差負責。主辦單位無須負擔任何獎項之稅賦,得獎者應自行負擔得獎獎項之稅賦並尋求相關財務諮詢。本活動之獎項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元,得獎人須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中獎收據。得獎者若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 棄權,不具得獎資格。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10元者,中獎者依法需自付10%稅額。主辦單位將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如果得獎者不願意給 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得獎者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需繳納20%機會中獎所得稅)。
  • 主辦單位有權隨時更新本條款及關於本活動之規定,但需以不妨礙已執行之部份為原則,並以活動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不另行個別告知。
  • 主辦單位無須為以下情況所造成之損害負責:本活動進行時,網路使用者或本活動所使用或與本活動相關之設備或程式所產生的錯誤或不 正確之資訊、技術上的錯誤或其他類似之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任何作業或傳輸之疏失、中斷、刪除、錯誤或延遲、因通訊線材、電話、手持電話、衛星傳輸之中斷、 相關技術問題或網路、網站壅塞、軟體故障、竊盜行為、損壞行為或未經授權之使用或修改本活動及因參加本活動及(或)下載本活動之任何資訊而可能造成會員電 腦設備之損害。
  • 任何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導致本活動無法依計劃繼續進行,包括但不限於技術問題、未經授權之介入、詐騙行為等損壞或影響本活動之進行、安全性、公平性、公正性及合理性之情形,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主辦單位有權得隨時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 主辦單位就本活動及本條款,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擔保及保證。參與者應自行承擔參加本活動或與本活動的運作相關的所有風險。主 辦單位、主辦單位之授權人及其各該主管、董事、員工、代理人或關係企業皆無須為參加者因本條款或參賽本活動及(或)使用活動網站而可能產生的衍生、附隨、 直接、間接、特別、懲罰或任何其他損失負責。
  • 參與者應遵守本條款及主辦單位關於本活動之所有規定,且不應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主辦單位保留權利得隨時在活動期間或本活動結束 後,確認參賽資格、或取消因不當行為而獲得之獎品/獎金。主辦單位不行使上述權利不表示主辦單位放棄這些權利。參與者同意本條款的解釋及適用,應依據中華 民國的法律及主辦單位關於本活動的所有規定為之。參與者同意倘若因本條款或參加本活動產生任何糾紛時,雙方合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本活動由主辦單位主辦,Facebook並未贊助、背書、管理,或與本活動有任何關連,因此參與者同意不對Facebook追究 與本活動相關之責任。參與者知悉因為參加本活動所輸入的所有個人資料將會傳送給主辦單位而非 Facebook,且該個人資料僅會被作為本活動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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