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1日 星期六

三鶯社區大學班代的權利及義務


三鶯社區大學



修訂日期:2013/8/29


 
講師的權利與義務

一、   點名作業:


請學員親自簽到及核數班級上課總人數,並適時點名以認識及關心學員上課狀況。


二、    教室日誌:


上課結束後,填寫完成教室日誌,並確認課程大綱是否符合教學進度,將會列入教學評鑑依據。


三、公民素養週及成果展週:


每學期的第九週停課舉辦公民素養週講座、第十八週停課舉辦成果展週,務請踴躍參加及鼓勵學員參加,以提升公民意識及素養。


四、講師權利:


於下學期報名課程可享學分費五折優惠。


 班代表、副班代表的權利與義務


一、班代表、副班代表:


() 第一次上課由全體學員共同選舉一位班代表,班級人數若為三十人()以上可向學校提出申請選舉副班代表,以協助班級運作及建置與維護班網。


() 協助完成講師交辦事項、協助學校傳達訊息及宣導等。


() 建置及維護班網,例如臉書、部落格等。


() 每學期至少出席乙次班代表、副班代表會議,以期許達成校務共治原則。


二、班代表、副班代表義務:


上課前:


() 上課前提早十分鐘抵達教室,若因故需缺課,請事先協調代理人協助。


() 上課前至社大辦公室領取「教室日誌」、教室鑰匙、租借上課所需之設備或器材等,協助講師課前準備工作。


上課中:


() 第一次上課調查同學聯絡資訊以製作班級通訊錄,利於同學間聯繫及訊息傳遞,建立班級自主性管理與互動。


() 依班級上課所需協助收取及管理班費、材料費或教材費等。


() 若「教室日誌」內置放學校活動文宣,請協助傳閱或宣讀予同學知悉。


() 若講師因故需更改上課時間或地點,請協助講師與同學達成調課共識,並填寫「調課申請單」呈報至社大辦公室,核准後始得調課。


() 協助同學確實簽到,鼓勵同學踴躍參加社大活動。


() 提醒講師準時上下課,以維護課程品質及避免造成租借場地單位的困擾。


() 上課結束檢查講師是否填寫「教室日誌」完成,並簽名。


下課後:


()帶領同學將教室黑板擦拭乾淨、課桌椅及物品歸回原狀、個人垃圾帶回家處理。


()務必關閉窗戶、電源、燈、門等,離開教室前再次確認檢查,再關門離開教宝。


()將「教室日誌」、教室鑰匙、租借教材設備歸還至社大辦公室。


三、   班代表、副班代表權利:


班代表於下學期報名課程享學分費優惠、副班代表於學期末由學校致贈禮物,同時均可優先免費報名參加三鶯社大課外研習課程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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