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6日 星期二

新北市攝影學會人像攝影比賽簡章

新北市攝影學會人像攝影比賽簡章


一、主旨:為提倡攝影藝術,提升本會會員影藝水準及培養人像攝影技能,特舉辦本攝影比賽,以精進攝影技藝。


二、參加資格:限本會會員(研習班學員於研習期間視同會員,博學會士及參加本會沙龍者不得參加)。


三、主題:以本會單月(1、3、5、7、9、11月)舉辦人像攝影活動拍攝之作品為準,3月評審1月拍攝作品、5月評審3月拍攝作品,依此類推。


四、規格:一律放大為5x7吋之彩色或黑白作品 (勿裝裱) ,並以不違反善良風俗、基本國策,且能表現個人攝影技巧之作品。


五、參加件數:每人每次以10張為限。


六、收件地點:


(一)埤墘聯合活動中心藝文教室(評選當天晚上)。


(二)奇異行:板橋市民生路 2段208號;孫寶猜02-825735110。


七、收件日期:每雙月月底,或於評審當日晚上7點以前送達人像月賽組。


八、評審日期:每年單月(1、3、5、7、9、11月)第一星期六晚上7點公開評審(如有異動以本會網站登載為準)。


九、評審地點:埤墘聯合活動中心藝文教室(板橋市縣民大道3段33之1號,華翠橋下)。


十、獎勵辦法:


1. 每月獎勵:


金牌獎:1名,獨得精美獎盃乙座、禮品乙份


銀牌獎:1名,獨得精美獎盃乙座、禮品乙份


銅牌獎:1名,獨得精美獎盃乙座、禮品乙份


優選獎:若干名,頒發獎狀乙幀。


入選獎:若干名,頒發獎狀乙幀。


入選最多張獎(入選張數相同者,以得最高獎位者得之,仍相同時,以抽籤決定之):精美獎盃或等值禮品。若投件人數未達10人(或100張以上)取消之。


2. 年度積分排行榜:


依每雙月產生之金牌獎5分、銀牌獎4分、銅牌獎3分、優獎2分、入選獎1分


分別計算年度積分。凡排名前6名者可得如下獎勵。


第一名:獨得獎盃乙座,禮品乙份


第二名:獨得獎盃乙座,禮品乙份


第三名:獨得獎盃乙座,禮品乙份


第四名:獨得獎盃乙座,禮品乙份


第五名:獨得獎盃乙座,禮品乙份


第六名:獨得獎盃乙座,禮品乙份


十一、榮銜授與:連續2年(以起訖時間2年計算)參加本會專題及人像攝影比賽,榮獲金、銀、銅獎項累積達12件者,得提出申請免試授與本會碩學會士榮銜。


十二、運用:榮獲佳作獎以上獎項作品,本會有權刊登本會會刊,或登載本會網站、編入本會攝影年鑑,或相關出版品,不另致酬。


十三、頒獎:榮獲佳作獎以上獎項者,請於次月準時出席評審地點受獎,若無法親自領獎者得找人代領。年度積分獎於本會會員大會頒獎。


十四、附則:


(一)請於參賽作品背面黏貼參加表,填寫題名、作者、地址、電話、E-mail。


(二)金、銀、銅一人限得一獎;優選亦為一人限得一獎(不含金、銀、銅);每投件20張取1張優選;並至少取總投件數30%為入選(含金、銀、銅及優選)獎項。


(三)入選以上作品待完成相關作業後始予退件。


(四)參加作品如遇不可抗拒之損失或郵遞失誤恕難負責。


(五)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十五、本辦法自民國100年1月1日起實施。


 



新北市攝影學會人像攝影比賽參加表


作者


 


題名


 


E-mail


 


電話


 


地址


 



引用網址:  http://tw.myblog.yahoo.com/yuhwen79/article?mid=243&prev=-1&next=242
台北縣(新北市)攝影學會官網:http://www.tcps.org.tw/
                                                                            公告事項
             為提升本會會員影藝水準及培養多元攝影技能,自民國100年起,雙月舉辦之「自由月賽」更改為「專題攝影比賽」,每年2、4、6、8、10、12月專題月賽主題分別為風景、生態、人文、運動、鄉土民俗及藝術創作等,詳情請瀏覽http://tw.myblog.yahoo.com/yuhwen79

                                                                                                   台北縣攝影學會  理事長    楊育文


                                                                        Photo by Alr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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