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中和市攝影比賽 實施辦法
一、活動宗旨:透過攝影鏡頭展現本市文化節活動動態之美,以推廣本市觀光發展,促進地方文化藝術交流。
二、辦理單位:(一)指導單位:中和市民代表會
(二)主辦單位:中和市公所
(三)承辦單位:中和市立圖書館
(四)協辦單位:新視波/興雙和有線電視
三、攝影題材:以拍攝下列四項子題為主:
(一)中和市建築之美(含各項市政建設)
(二)中和市各寺廟古蹟
(三)中和市各登山步道、公園
(四)中和市公所各項人文及活動(詳細活動內容請留意中和市公所網站公告訊息)
以上作品限兩年內拍攝,且未曾公開發表過。
四、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之人士均歡迎參加。
五、作品規格:正片、負片或數位相機拍攝均可,並以沖印5×7吋彩色照片,作品不得經過裱框、加色、彩繪、疊片、翻拍或電腦合成處理,連作不收。
六、收件日期:98年5月19日(週二)至5月24日(週日)前每日08:30-17:00親送或郵寄至收件地點(以郵戳為憑)。
七、收件地點:(一)中和市公所一樓服務中心(中和市景平路634-2號 TEL:2248-2688轉服務中心)【公所週六、日休息】
(二)中和市立圖書館(中和市南山路236號7樓 TEL:2949-2767)。
八、評審:於中和市復興大樓10樓藝文展示中心公開評審,參賽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
九、得獎公布:評審後專函通知得獎人,並於中和市公所網站(http://www.junghe.tpc.gov.tw)公布得獎名單。
十、頒獎日期:98年6月25日 上午10時於中和市公所中庭舉行。
十一、得獎作品展出:(一)中和市公所中庭:98年6月25日 ~7月7日 。
(二)中和市立圖書館:98年7月8日 ~7月31日 。
(三)相關巡迴展:另訂。
十二、獎勵辦法:
金牌獎:1名,新台幣貳萬元,獎狀乙幀。
銀牌獎:2名,新台幣壹萬元,獎狀乙幀。
銅牌獎:3名,新台幣伍仟元,獎狀乙幀。
優選獎:5名,新台幣叁仟元,獎狀乙幀。
佳 作:25名,新台幣壹仟元,獎狀乙幀。
十三、附則:
(一)報名表請粘貼於參賽作品背面,作品是否得獎一律不予退件。
(二)得獎作品需繳交原稿底片,數位相機拍攝者須附600萬畫素以上之檔案光碟,其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宣傳、展覽、專輯、印製權,不另給酬;如無法繳交原作品底片或光碟者,取消得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
(三)參賽作品如有違反著作權法令事項或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四)金、銀、銅牌及優選獎不得重複,佳作則不受此限。
(五)參賽作品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六)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之相關規定;若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七)獎金依所得稅法之規定,開立扣繳憑單。
十四、洽詢電話:(02)29492767 中和市立圖書館。
十五、實施辦法、報名表請至中和市立圖書館或中和市公所一樓服務中心索取,或上網下載,網址:http://www.junghe.tpc.gov.tw。
2009 中和市攝影比賽 報名表 | ||||
作品編號 | (由主辦單位填寫) | |||
作品名稱 |
| 拍攝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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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主題 |
| 拍攝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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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 性 別 | □男 □女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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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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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日) (夜) (手機) | |||
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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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參賽作品如獲獎,本人同意將該作品及原稿底片(或原輸出之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中和市公所,有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不另致酬,絕無異議,特立此同意書。 著作財產權讓與人簽章: (未填寫者不予評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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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沿虛線剪下,並將以下表格黏貼於原作背後※
2009 中和市攝影比賽 報名表 | ||||||
作品編號 | (由主辦單位填寫) | |||||
作品名稱 |
| 拍攝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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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主題 |
| 拍攝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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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 性 別 | □男 □女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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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 聯絡 電話 | (日) (夜) (手機) | |||
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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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中和潑水節的活動行程節目表
http://www.junghe.tpc.gov.tw/htm/index.html
及中和市公所 所舉辦之 2009 中和市攝影比賽
http://www.junghe.tpc.gov.tw/Ann_01.aspx?entry=441
資料來源:三峽攝影班張首雄班主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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