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7日 星期四

新北市攝影學會參加第31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誼活動


新北市攝影學會參加第31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誼活動
一、時間:100年9月25日。
二、活動地點:南投市中興新村。
三、集合地點時間:6.30捷運中正紀念堂站5號出口;6.50板橋新埔捷運站2號出口;7.10三峽橋頭民生街口。
四、交通工具:遊覽車。
五、費用:800元(不足部分由本會補助)。
六、聯絡人:黃郁芝0960115476。


新北市攝影學會參加第31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誼攝影比賽獎勵辦法:為鼓勵本會會員及研習班學員代表本會參加比賽爲學會爭光,凡本會會員及研習中之研習班學員(研習班招生中者,限已報名參加之凖學員)代表本會參加本年全國攝影團體聯誼人像攝影比賽,給獎標準如下:
(一)榮獲金牌者,頒發獎金新臺幣5,000元整;
(二)榮獲銀牌者,頒發獎金新臺幣3,000元整;
(三)榮獲銅牌者,頒發獎金新臺幣1,000元整;
(四)榮獲優選者,頒發獎金新臺幣800元整;
(五)榮獲佳作者,頒發獎金新臺幣500元整。


新北市攝影學會參加第35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合攝影展覽徵件公告
一、 宗旨:爲提高本會會員及研習班學員影藝水準,增加觀摩機會。
二、 參加資格:限本會會員或研習中之研習班學員(研習班招生中者,限已報名參加之凖學員)。
三、 作品題材:題材自由,但須不違反國策、善良風俗,以及未曾發表之作品。
四、 作品規格:黑白或彩色照片均可,規格限長邊14到15吋,短邊不限(請附光碟,作品背面註名題名、作者姓名、地址、電話,報名表請參http://www.uart.org.tw/uart/show/tourney)。
五、 參展費:每張1,200元,由本會補助600元,參展者繳交600元。
六、 作品徵件上限:20張為上限,超過者由理事長召集評審委員會評定作品,經評定未獲參展資格者退還原作品及費用,並不得異議。

新北市攝影學會


秘書長 黃郁芝
電話:0960-115-476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